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3 年 1 月 29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战略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发展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二是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发展态势,研究经济运行、宏观调控,调节经济运行。
三是负责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四是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问题。
五是提出全市国定资产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对口衔接援藏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
六是提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
七是协调西藏自治区主体功能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政策和建议。
八是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责任,负责战略物资的收储、轮换、使用。
九是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是拟定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一是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承担全市能源预测预警工作。
十二是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
十三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市发改委下设16个科室: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科、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科、农村经济科、价格科、经济贸易和消费科、拉林铁路和民航建设协调科、能源办、地区经济振兴科、粮食物资政策和应急保障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招商引资科。
3、人员情况
人员编制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参公编制18人,事业编制10人。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3人。本年调入11人,退休0人,调出9人。
第二部分
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2,728,340.80元,本年收入为29,951,919.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13,609.98元,其他收入7,638,310.00元。本年支出59,749,221.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87,050.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他支出542171.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31,038.80元。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22,313,609.9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5,579,318.11元,占69.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466,770.58元,占6.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954,697.29元,占4.28%;住房和保障收入1,969,124.00元,占8.82%;粮油物资储备收入2,343,700.00元,占10.5%;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54,287,050.7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11,997.31元,占86.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6,770.58元,占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4,697.29元,占1.76%,住房和保障支出1,969,124.00元,占3.6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84,461.60元,占5.13%。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2,313,609.98元,财政拨款支出为54,287,050.78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为54,287,050.78元。基本支出18,582,889.42元,占总支出的34.23% ;项目支出35,704,161.36元,占总支出的65.7%。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4,192,297.55元,占总支出的26.1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休假包干、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他人员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190,411.00元,占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党建活动开支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支出665,521.36元,占总支出1.23%,用于开展项目工作各项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项)支出31,958,867.40,占总支出58.87%,用于各科室发展和改革事务相关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454,410.19元,占总支出的2.68%。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支出12,360.39元,占总支出的0.02%。用于干部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954,697.29元,占总支出的1.76%。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88,836.00元,占总支出的2.19%。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780,288.00元,占总支出的1.44%。用于干部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三、2021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支出数 |
备 注 |
合 计 |
68.82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0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0 |
|
2.公务接待费 |
4.58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36 |
|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392 |
|
3.公务用车经费 |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4.24 |
含2019年度结转结余公务用车经费。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0 |
|
(3)公务用车保有量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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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68.82万元。
1.2021年公务接待预算11.8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8万元,较2020年3.4万元有所上升,主要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及川藏铁路建设等原因,督导检擦组有所增加,但我委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餐人数,不符合规定一律不予接待。四、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29.75万元,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28.54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项目支出3570.42万元,包括项目工作日常活动支出、党建经费支出、物价管理支出、其他发展和改革支出、粮油储备支出等,具体为办公费、项目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物价监审费用、粮油风险基金及其他粮油事务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综治维稳工作不断夯实。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市委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一把手”维稳责任,建立实绩档案,完善各项维稳制度,调整充实维稳、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承租户和外来人员登记排查制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维稳工作,强化干部职工维稳意识,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督促双联户长履职尽责,全年度未发生治安案件及维稳事件。
(二)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有力。一是基层党建责任不断夯实。切实履行好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做到每年研究2次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基层党建责任不断夯实。切实履行好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做到每年研究2次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二是抓学习教育,提高素养。制定《林芝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总书记考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干部谈心谈话2次,党组成员讲党课4次。四是指导委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配齐配强支部和党务干部力量,提升党建工作能力。五是以党史、“三更”学习教育为抓手,不断锤炼党性修养。通过微信工作群推送党史金句、小故事150余条,报送专题学习教育简报40期,开展学习教育理论测试3次,网上答题5次,交流分享学习心得9次,开展了11次(18地)主题党日活动,观看《厉害了,我的国》《1921》等红色电影10余部。组织制定《林芝市发展改革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归纳具体问题17个,细化解决措施22条。
(三)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抓好“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二是全力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三是注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相结合,适时安排委领导、邀请党校老师授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认识、恪守底线、拒腐防变。
(四)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加强。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抓思想教育,提高认识。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督导班子成员主动自觉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督导检查2次。制定党员“三包”服务台账,认真开展“支部书记大走访”活动,对党员信教情况进行摸排,并建立工作台账,签订《党员不信仰宗教承诺书》69份。
(五)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高水平当好参谋助手。一是聚焦年初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既定目标任务,采取月调度、季调度等方式,继续运用经济运行联席会议机制,适时召开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全面加大复工复产、复市复业、保供稳市等方面的监测分析。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13亿元,可比增长1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7亿元,同比增长1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平稳,分别完成40493元、21328元,分别同比增长11%、13.5%;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2014人,就业率达99.75%;农牧民转移就业和转移就业收入分别为4.1万人、4.7亿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7.1%、130.6%。二是加强市场价格预警监管,确保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严格控制在3%以内,持续加强市场价格预警监管,确保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面对新冠疫情影响,新增了9个蔬菜和肉类价格监测点,现有监测点51个,进一步扩大了居民生活品监测范围。针对11月份我市蔬菜和粮油价格上涨较大的情况,我们已按照藏发改价格〔2021〕322号的分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并协调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物资生产、储备等相关工作。
(六)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调度,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一是科学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制定了《林芝市2021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表》,对续建项目复工时间和新建项目开工月份进行了详细安排,并协调对接政府督查室,通过专项督查方式对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每月统计通报,督促工作落实进度。二是健全项目推进机制,狠抓项目推进。
(七)充分发挥“规划部”作用,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主动服务和融入市委政府中心工作,高质量编制《林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全区七地市中率先完成《纲要》发布工作,提出“一核三带”新发展布局和“四区”发展定位,统筹推进市县(区)级规划工作,完成总体规划9个、专项规划17个(共20个)、区域规划2个(共3个)。
(八)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当担,抓好保供稳市工作。一是开展粮油应急供应网点挂牌工作。为12家新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挂牌,同时就“三大节日”期间稳市保供工作与参会企业恳谈,确保了节日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截至目前,全市共挂牌应急供应网点21个。二是组织实施林芝市2021年全区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共检查7县区9个粮油承储库点。三是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对林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国有企业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四是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8次,制定实施方案9个,开展自查自纠8次。五是加强对储备粮轮换特别是成品粮轮换管理工作。截止6月30日,轮换自治区储备成品粮850吨、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大米125吨。下半年成品粮轮换及食用油一年轮一次的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确保我市储备粮油常储常新。六是完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林芝市市级救灾物资管理经费128.67万元,为管好林芝市市级救灾物资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切实加强对各县区救灾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完成林芝市本级应急救灾物资托管协议签订工作。拨付工布粮油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及2021年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82.02万元,确保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储存安全。
八、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无重大项目。
九、举借债务公开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21年度决算数据